探索開展平時考核。 結合上級文件精神和自身實際 ,擬定公務員平時考核實施方案,明確工作程序,科學設置指標,強化結果運用,將功夫下在平時,改變考核 “ 重年度,輕日常 ” 現象。同時,加強對平時考核工作的指導、管理和監督檢查,定期抽查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。
積極開展及時獎勵。 定期收集各 單位 及個人 符合及時獎勵政策 的相關資料,對在承擔重要專項工作和處理突發事件中履職盡責、敢于擔當、積極作為,做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公務員和公務員集體,及時履行申報程序,落實獎勵政策,充分激發干部干事創業激情。
著力提升職業榮譽感。 對考核評為優秀等次或獲得及時獎勵的公務員和公務員集體,在落實物質獎勵的同時,強化精神獎勵。由組織部印發正式文件并頒發榮譽證書和獎章,在本單位范圍內以適當形式通報表揚,達到鼓勵先進、鞭策落后的目的,營造見賢思齊、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。